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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析:“甲醛啤酒”风波给我们留下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08:53 法制日报

  新闻分析

  本网记者 韩乐悟

  随着7月15日质检总局公布啤酒甲醛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和16日八部门召开的“关于啤酒甲醛问题情况说明会”,沸扬一时的“甲醛啤酒”风波该当告一段落了。但风波过

后,回眸反思,这一突如其来、让社会“多方俱伤”的事件给我们留下了什么?

  事到今日,几乎尽人皆知事情缘起于“一位啤酒研究工作者”致某媒体的一封信及其披露的“95%”的数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在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劝大家回去好好研究一下这篇报道:“看看它是来信还是文章摘要?”“稿子中说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请问,我国有食品安全法吗?”“国家标准规定甲醛含量小于或等于2毫克/升,他偏写成0.2毫克/升,然后又说现在检测高出6倍,也不知是哪个部门的检测。”

  如果仅此一篇报道还好办些,要命的是很多媒体的记者就是基于这个数字,断言国产啤酒有毒有害,“不顾人民的死活”等等。

  就是这样一篇看似不起眼的报道,不仅对我国的啤酒生产企业造成巨大冲击,使国内外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严重受挫,我国市场和对外贸易受到影响,也让我们的政府部门付出无法估量的行政成本。

  仔细想来,媒体对“啤酒甲醛”事件的报道方式及其带来的后果并不令人感到生疏。一段时期以来,高露洁牙膏、碘超标奶粉、致癌不粘锅等等,无一例外地成为了媒体的“重磅新闻”。谁都不应否认,媒体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是无可非议的,公众也应该有知情权,但是媒体提供给公众的信息应该真实、准确、科学。“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是一个新闻工作者应该切记的。

  真实是新闻的安身立命之本,在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中,媒体的社会责任应该大于抢“卖点”。

  谁都知道,如今媒体竞争日趋激烈,编辑记者在报道中无不想抓住“独家新闻”、“重磅炸弹”,追求“洛阳纸贵”,但是应该看到目前社会公众心理在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情况下,已经脆弱到了极限。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的发展壮大来之不易,但一篇报道一夜之间就能将其毁掉之事也屡见不鲜。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15日曾向新闻界透露,甲醛啤酒风波实际并不突然,此前两年都曾经要“炒”却没“炒”起来。另据媒体报道,7月16日由质检总局等八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关于啤酒甲醛情况说明会”上,有专家指出此次啤酒甲醛风波不排除幕后有人故意操纵。

  有报道说,近年来,个别生产混合澄清剂(取代甲醛的啤酒加工助剂)的公司,为了达到让政府强制取消啤酒甲醛酿造工艺从而扩大其自身产品销售的目的,不断地以不同方式制造影响,给啤酒行业和社会造成混乱。也有专家同时表示,“此次事件也不排除一些国外啤酒企业出于贸易保护,进行恶意炒作从而达到争夺中国市场份额的目的。”

  市场竞争行之有道,不能为了市场份额、为了一己之利而不惜牺牲其他企业和全行业的利益,甚至不惜导致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恶果。

  那么,有关政府部门在这次风波中是否也有可反思之处呢?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该局在看到后非常重视,立即紧急部署了针对甲醛含量的啤酒产品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同时组织人员研究啤酒中含有甲醛的原因、甲醛产生的途径,有关啤酒中甲醛含量卫生标准的现状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等问题,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就在15日下午该局的新闻发布会上,纪正昆司长说他已经48个小时未合眼了。

  但是公众媒体还是不满意,有关政府部门“缺位”、“集体失语”的指责频频见诸报端。

  据记者了解,政府部门是想等检测结果出来后,用数据说话,但面对炒得沸沸扬扬,说得乱七八糟的报道,能否反应更主动、更及时些?比如,在检测结果出来前,能否先告诉公众我们不是没有标准,我们正在依据标准进行检测,免得大家人心惶惶众说纷纭?“谣言止于智者”,实际上,面对这类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的问题,众说纷纭的局面应止于政府部门。本网北京7月1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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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据资料显示,随着我国啤酒产业的快速发展,自2002年以来,我国啤酒产量已连续3年居于世界首位,国内绝大部分知名企业引进德国、美国等先进生产加工工艺和生产设备,全面提高了中国啤酒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一些重点企业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目前,我国啤酒年出口货值约7600万美元。啤酒行业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二、据有关专家介绍,啤酒中的甲醛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啤酒在发酵过程中会产生甲醛,二是在啤酒生产过程中为了加速絮状物的沉淀,使用甲醛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啤酒加快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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