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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女硕鼠”啃出3.6亿元黑洞 为掩罪行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09:51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兰州晨报》报道

  甘肃省电力公司原财务处处长顾慧娟因涉嫌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2300万元被押入牢狱,这个建国以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嫌贪污数额最大的女“硕鼠”,其受审的消息一公开,立即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顾慧娟怎样被逮住?她曾经在问题被揭露之前,有过辞职之举,到底是要“迷途知返”,还是“作秀”?16日,记者对此案进行了深入调查。

  审计报告揪出女“硕鼠”

  2003年3月,国家审计署兰州特派办经贸处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分工,经贸处重点对甘肃省电力公司进行审计,发现该公司财务上有些问题。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财务处处长顾慧娟,自1992年至1998年期间,利用职权,以财务处的名义,擅自对外签订借款(存款)协议,私自将36090万元巨额资金,出借给该公司的多种经营单位,以及相关的公司,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随后,一份调查详实的审计报告,被上报到国家审计署。这份《报告》放到了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案头。国务院十分震惊,批示立即进行查处。在对该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审计署确定了以顾慧娟任负责人和法人的两家公司,作为审计重点。审计人员把省电力公司相关年度出借的资金,全部输入到电子计算机里进行筛选后,发现该单位凡是大额的出借资金,尤其是未被收回的资金,在审批人一栏内都签着顾慧娟的名字。其中,借给甘肃电力会计学会、赛特总公司、赛特总公司白银公司2335万元;私自向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投资6350万元;前者国有资产直接损失679.3万元,间接损失304.83万元;后者造成直接损失6350万元,间接损失924.69万元。审计同时查出,顾慧娟私自将100万元国有资金汇往海口某贸易公司,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100万元,间接损失19.07万元;擅自将国有资产转为集体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600万元,间接损失117.01万元;私自签订委托存款协议,将10205万元资金存放在某新技术投资公司,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543万元,间接损失1133.66万元;私自将16500万元资金借给上海某证券公司,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损失162.82万元。顾慧娟共计给国家造成3.6亿元的损失。

  “夫妻权权相配”加速她的堕落

  顾慧娟是甘肃省电力系统“财务一把手”,其丈夫陈某曾是甘肃省电力公司某实权部门的负责人。专案组经过调查后,确认“其丈夫未参与过顾慧娟的犯罪活动”,只是顾曾以丈夫名义在开办的股票账户内打过钱而已。可是,正是这种“夫妻权权相配”的最大化,最终导致了顾慧娟的“堕落”,并致使其丈夫在顾慧娟案发后,也向单位提出了辞职。

  辞职:“迷途知返”还是“作秀”?

  1998年初,时任甘肃省电力局财务处处长的顾慧娟,突然辞去了处长职务。同年2月,她被任命为副总会计师,该职务按顾的解释是“没有任何实权,只是一个闲职”。在全省电力系统掌握着“财权”的顾慧娟为什么要辞去这个令人羡慕的职位呢?据了解,顾慧娟是被本系统在清理检查“三项资金”中,查出了其可能涉嫌经济问题,“迫于压力辞的职”。顾慧娟以为辞职也许可以将所有的经济问题一笔抹掉。可是,她想得太简单了,有道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真是至理名言。

  “制度的脚步”追不上“腐败的翅膀”

  据有关人士介绍,如果不是国家审计署兰州特派办的审计,顾慧娟能否被发现并查处很可能还是个未知数。国家公诉人在法庭上发布的公诉词也发人深思。公诉人认为,顾慧娟案除其自身原因外,更主要的是该企业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单位主管领导对资金管理过于松弛、对下属的权力没起到足够的监督和约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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