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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早日出台脑死亡法 弥补器官供体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1:00 龙虎网

  【龙虎网讯】南京日报14日刊登的《肝脏活体移植八成献肝者为母亲》引起读者关注。多位业内专家也发表见解,他们称母爱是伟大的,但仅靠母亲的奉献无法解决器官供体严重不足的难题,国家应尽早出台“脑死亡法”。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心跳停止”作为死亡标准。以此标准,自愿捐献遗体的器官质量较差,很多已不能用于临床。而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脑死亡标准,其捐献者的器

官质量通常很高,移植效果较好。脑死亡是指认定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所有脑功能不可逆性停止的人,也是死亡者。当今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已在脑死亡方面立法。

  省人民医院肝移植中心主任王学浩表示,作为一名肝脏移植专家,他多次和他的同事为脑死亡立法向卫生主管部门建议。他说,目前我国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居世界前列,但由于器官供体严重不足,全国每年100多万名患者中,只有1%左右可获得正常移植手术治疗,绝大部分患者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严重下降。而如果国家将脑死亡合法化,那么我国每年在交通意外中大量脑死亡的遇难者器官,就可以充分地被发挥作用,挽救更多生命。

  市第一医院心脏移植著名专家陈鑫也表示,国外在脑死亡立法的情况下,心脏供体尚且不足,而我国未出台脑死亡法,供体来源就更少了。再者,与肝、肾移植相比,心脏移植对供体的要求更高。肝在离开人体后的24小时内移植到受体上都不晚,肾更是可以长达两三天,而心脏却只有三四个小时。所以对于心脏移植,如果国家将脑死亡合法,它的推动作用将更为明显。

  作者:柏玲 倪秀萍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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