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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也要给成年女儿栖身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1: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 通讯员李永胜)因父母离婚,母亲不愿和自己居住,小刘无奈把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母亲给她一席栖身之地。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调解了一例父母离异后成年子女要求居住权案件。

  小刘的父母于2004年11月离婚。家里有间两居室的房子,其中大间由母亲居住,小间由父亲居住。从她上职高开始,母亲就对她的学习和生活从来不过问,只要有事就让她“找你爸去”。父母离婚后,小刘和母亲的关系十分紧张。在离婚前,父母一起住大间,小刘自己住小间。离婚后为了能让女儿有地方住,父亲很少回家,每天都睡在单位宿舍。小刘在庭上哭诉说,现在她已经20岁了,职高毕业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如果让她和父亲同住很不方便。但母亲不同意和她一起住,她硬着头皮搬进去,却遭到反对。为此,小刘多次找110、居委会等部门调解,但均以她母亲的态度恶劣而告终。

  小刘的母亲被告茹某则认为,她们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孩子和前夫阻止她再婚,还想把她赶出家门。她表示,如果孩子的父亲回家住,孩子可以和她住一起,如果她再婚或是孩子有居住条件了,孩子就不能再和她同住了。

  经法官调解,母女俩最终摒弃前嫌。母亲表示如果前夫回家住,同意女儿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能影响自己休息,不能带陌生人到房间来。女儿表示自己只是临时暂住,自己会努力去找工作,等自己有条件后,会立即搬出。因双方已当庭和解,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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