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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规定 五类赌博行为要受治安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1:25 宁夏日报

  公安部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办公室日前下发了《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五类涉赌行为将要受治安处罚。

  这五种涉赌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的;采取不报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

处罚的;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对这五类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对认定赌博的政策界限予以了明确,对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法制晚报)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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