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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启动法定代表人黑名单锁定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1:30 法制日报

  列入黑名单3年不得再开公司

  本网讯 江俊涛记者郭宏鹏凡被工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代表,即使易地注册公司也当不上法定代表人了。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获悉,厦门被列为全国首批15个省市和重点城市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单位。年底,这张覆盖全国经济最发达地区的信用网络将联网。

  近年来,厦门市工商局把对企业的年检监管纳入企业信用体系中,规定信用企业可年检免审,预警企业适时跟踪,对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其中最为严厉的便是启动“法定代表人黑名单”锁定程序,将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被锁定的法定代表人,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3年内,不得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锁定前已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不予通过相关企业的年度检验,并责令相关企业限期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据了解,厦门市的部分政协委员曾多次提案呼吁尽快建立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政协委员们说,现在工商、银行、保险、交管部门都有针对自己业务建立的客户信用管理系统,这些体系关键是要逐步联网,形成一个系统工程,并且要逐步做到信息共享,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委员们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像抓110联动那样,率先在厦门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管理系统。

  据悉,厦门市相关部门已经草拟了《厦门市行政机关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公布办法》,相关草案正在上报研究之中。这一方面可以解决信息采集如何进一步充实完善问题,另一方面还将为公布企业相关的不良信息提供法律依据。(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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