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炫耀持自制砂枪恐吓他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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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3:24 桂龙新闻网 |
逞威风持自制短砂枪在路上向行人炫耀,因他人不理便持抢恐吓他人的王某,日前被西林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 王某,西林县西平乡皿帖村人。今年2月11日14时许,王某酒后来到本村附近的公路上,当遇见李某、卢某等4人从其身后走来时,掏出随身携带的自制短砂枪拿在手中摆弄,炫耀给李某等人看。李某等人对王某的举动不予理睬,继续往前走过王某的身旁。王某故意用 身体去撞李某等人,李某等闪开并超过他走在前面。王某心里不服又跑到李某等人的前面,手持短砂枪指向李某等人进行恐吓,李某、卢某见状冲上去将王某按住夺下短砂枪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将王某抓获并依法收缴其非法持有的短砂枪。经鉴定,王某所持的短砂枪具备射击性能。来源: 法治快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黄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