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采取措施反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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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4:54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耿庆庆):近来,人们对中国市场上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非常关注,担心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会阻碍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从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推进相关法律的制定、修订等方面,采取措施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力争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中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构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体系,目前已经制定了 多部涉及这一内容的法律。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专门旨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商标法》、《广告法》和《价格法》等法律中也都有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负责这些法律的行政执法工作,有近7万名工作人员在从事相关的工作。据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这一工作的公平交易局局长宁望鲁先生介绍,中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在维护公平竞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近几年来还特别针对某些垄断性行业存在的限制竞争行为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 “1999年至2004年连续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开展了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据统计,1999年至2004年底,全国共查处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案件5200多件,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铁路、保险、电信、邮政、商业银行、烟草、石油、盐业等垄断性行业。” 宁望鲁先生这里提到的垄断性行业,多是由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独占全行业的生产或销售,由于这些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它们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优势限制竞争,最终影响到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宁望鲁先生指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开展多项行动打击这些行业存在的限制竞争行为后,有效地制止了一些部门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和进行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的行为,规范了相关企业的经营活动,一方面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各类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中还发现,中国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比如,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还不够全面,相应的处罚偏轻,未规定必要的强制措施。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活动的行政干预也比较严重。这些问题既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也阻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关专家因此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体系,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据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先生透露,中国立法机关目前已注意到这一问题,正在着手修订、制定相关法律。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有关部门一起正在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反垄断法》正在加快立法进度。” 李东生先生谈到,《反垄断法》所涵盖的范围将涉及中国多个行业和领域,包括反对地区封锁和行政垄断等内容。他说,中国在制定这部法律时,将会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