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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饼干过期顾客难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7:43 新民晚报

  昨天,读者傅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郁闷事——超市饼干过期顾客难讨说法

  昨天,家住普陀区香泉路858弄的傅先生来电反映,他于7月14日在乐客多大华店买了一包饼干,回家食用时发现已过了保质期,后找超市服务中心寻“说法”,结果对方态度恶劣,坚决不肯赔礼道歉。

  顾客饼干已经过期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傅先生家,看到那包“亨氏”香橙味儿童营养饼干外包装保质期一栏上赫然写着“2003年12月11日到2005年3月11日”。傅先生告诉记者:“饼干是买给10个月大的儿子吃的,14日晚吃下饼干,15日小孩子就出现拉肚子的症状,再一看饼干外包装,发现已经过期。”

  店员投诉又有啥用

  16日上午,傅先生来到乐客多超市大华店讨说法,结果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丝毫没有赔礼道歉的意思。当傅先生表示要向有关部门投诉时,工作人员回答他:“投诉有啥用?顶多是退一赔一!”

  记者随即找到乐客多大华店服务中心,一位夏小姐向记者承认:平时一般是一周检查一次货架,这次确实是由于工作失误导致超市有过期食品上架销售。同时她表示,超市方已经对这件事情作出了相应处理,但当记者问及是如何处理的,夏小姐说不出具体内容来。

  关键缺少有效约束

  据了解,目前,如果消费者在超市买到过期变质的食品,超市方对之作出的处理方法顶多是“退一赔一”,并且消费者还得出示购物收银条。没有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来“管束”超市卖场的食品卫生,消费者买到过期变质食品,往往只能获得几块钱的实物退赔,甚至没法获得超市方的语言致歉,这种无处申诉的状况让消费者很无奈。记者皇甫萍实习生张景晟俞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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