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法学研讨会将在江西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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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9:52 中国广播网 |
中广网南昌7月18日消息(记者周羽、通讯员康勇斌)据了解,200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将于8月5日至9日在江西理工大学召开,这将是近年来在赣州市召开的最高级别的法学学术研讨会,同时也是江西理工大学承办的最高级别的法学学术年会。届时,国内环境资源法学领域极其相关领域内的知名专家、学者将云集赣州,共谋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研究与法律保护大业。 本次年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江西理工大学联合举办。在全国水资源日益缺乏、水污染日益严重及中央试点推行循环经济的背景下,年会确定了以“水污染防治与循环经济立法研究”为主题,将重点研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和循环经济的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矿业(包括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煤炭等)循环经济专项立法问题研究”、“《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的结构及主要内容研究”等22项与我国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承办此次环境资源法学全国年会是江西理工大学寻求提升自身学术水平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它也将对赣南地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有色金属等支柱性产业的良性发展和投资环境的优化有着重大意义。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李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