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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推荐”交给真正的群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0:39 红网

  为了改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干部管理体制,河南省郑州市对领导干部任免机制进行大胆创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推荐、素能测评、差额表决等3个关键环节推行“三票制”。两年来用这种办法选任领导干部416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河南省委组织部肯定了“三票制”的做法,目前正在向全省推荐。(7月18日《中国青年报》)

  用“三票制”的办法选拔科级和处级领导干部,确实是一大进步。尤其是“差额表决

票”一项,打破了传统的等额选举模式。不仅有利于干部选拔的公平和公正,而且还会给各项工作带来活力。

  但对于“群众推荐”一项,我觉得还没有充分体现民意。比如报道中介绍登封市在选任交通局局长和计生委主任两个职位时,市委召开了由“全市现职正科级以上干部、离退休老干部等共计251人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对6名参加竞选者进行不记名投票,4人得票率超过70%,从而有资格参加下一轮素能测评”。在选拔9个副乡长时,仍然采用了这种办法,由“27个单位的1276名干部职工从156个报名者中推荐出了110名人选,经过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有82人符合资格条件要求”。

  从这两组数字可以看出,所谓的“群众推荐”,实际上只是“干部推荐”。第一次选拔两个正科级干部的时候,是由全市251名“现职正科级以上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推荐的。第二次选拔9个副乡长的时候,是由27个单位的1276名“干部职工”推荐的。

  这就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所谓的群众,就是“正科级以上干部”么?或者就是27个单位的“干部职工”么?按我理解,群众是对应干部而言的。干部是领导,群众是被领导。是干部就不能是群众,是群众就不能是干部。就好比上不能代表下,左不能代表右一样。当然,在特定的范围之内,干部也可以算是“群众”。但到任何时候,他们都只是一小部分的“群众”,一个层次的“群众”。干部联系群众,绝不是联系“正科级以上干部”,也不是联系“干部职工”,而是要联系各行各业的老百姓。由干部选拔干部,由小干部推荐大干部,说到底还是没有走出“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怪圈。

  在一个县里,或者县级市里,无论推荐选拔乡级、镇级还是科级、县级的领导干部,都应该有农民的代表、工人的代表、教师的代表、金融界的代表、科技人员的代表、企业家的代表、个体经营者的代表参加。另外还要请一些服务对象的代表,比如选拔交通局长,就多请几个司机的代表。选拔计生委主任,就多请几个育龄妇女的代表。有关的干部当然也可以参加,但比例一定要严格限制,以防止“喧宾夺主”。

  弄不清谁是“群众”的问题,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其弊端也非常明显。所以我希望各地的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更彻底一些,把“群众推荐”交给真正的群众。(稿源:红网)(作者:汪金友)(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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