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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救人触电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2:04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安徽临泉一位普通妇女见义勇为,从火场中救出2人,却被带电的雨棚铁架夺去生命。该妇女的亲属为此起诉临泉电力公司。近日,阜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电力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计23.4万余元。

  2004年5月3日凌晨,临泉县城关镇东风菜市场一房屋发生火灾,屋里梁某及妻子尤某被困,相邻居住的刘广兰听到老人呼救声后,立即起床冲向火场,奋力将2人救出。由于烟熏

火烤,极度疲惫,刘广兰不慎头部碰到门外侧带电的铁制雨棚支架,触电身亡。事后,刘广兰分别被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临泉县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奖,经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认定,着火房屋梁某家的电线安装存在问题,房屋着火后,照明电线与铁雨棚搭接处绝缘层被烧溶化粘连,导致铁雨棚带电。

  刘广兰的家人因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临泉电力公司赔偿损失及生活费计26.8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电力公司给用户安装线路时未按规程操作,是造成伤人后果的主要因素,因此认定由被告承担该案80%的赔偿责任。

  (刘稳梧 乐群)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19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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