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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高速公路噪音扰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2:04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高速公路经过居民区的噪音扰民问题,是个议论多年的老话题。江苏省领导近日作出专门批示,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高速公路噪音扰民”这一难题。

  据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介绍,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规模的扩大,高速公路的噪音与沿线居民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该公司曾陆续收到不少关于高速公路噪音扰民问题的信函。江苏省有关部门已经提出3种方案:一是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先有房后

有高速公路的情况,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经过环境测评,确定噪音标准超过有关标准的,必须负责在沿居民住宅一侧高速公路建隔音屏障;二是对于先有高速公路后有居民住宅的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出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建设,给沿高速公路一侧的居民住宅楼设置隔音屏障;三是将适时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进行修改,并研究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噪音控制标准,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在审批建设时严格控制,100米内不建设任何建筑物。

  (赵凌 祖六四)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19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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