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集体“揩油” 检疫人员每天“拣”一头猪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2:08 时代商报 |
最近,丹东东港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令人忍俊不禁的集体贪污案:东港市一个动植物检疫部门专门从事肉猪检疫的小组,每天从被检疫的猪身上多割一公斤多的猪肉,然后再批发给肉贩子。这些检疫人员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平均每天都能多割100多公斤的猪肉批发出去,所得收入集体私分,相当于每天白拣一头猪。 肉联厂来了检疫人员 2001年1月份,为了加强对上市肉猪的检疫工作,东港市专门从事肉猪检疫的部门派张某带领9个人进驻了肉联厂,负责肉猪检疫工作。这本来是方便于企业、服务于企业的好办法,没想到,张某等人在这里却做起了“文章”。 按有关规定,检疫人员可以在每头送检的猪身上割取200克肉进行检疫。可他们内部规定,检疫完剩下的猪肉销售所得,可以作为检疫人员的加班补助费。而张某和其他9名检疫人员均感觉到:一头猪身上那么多肉,割200克是割,割1公斤也是割,反正这些肉可以卖钱集体分,没揣入个人腰包,何乐而不为呢? 一天割100多公斤肉 张某等人串通好了以后,就把取样用的特制割肉刀磨得飞快,一头猪200克的样品肉一下子就上升到了1公斤。其中一位检疫人员在法庭上说道:“我们9个人分3个小组进行3班倒,每个班将检疫的样品肉卖钱后平分。刚开始的时候,每头猪只割350克到400克,以后各个班就象比赛似的,一个比一个多,后来发展到每头猪至少1公斤,大猪1公斤多。平均每天每人能分200元左右。” 东港市肉联厂一位职工在法庭作证时候说,这个肉联厂每天屠宰生猪100多头,逢年过节的时候能达到400多头。检疫人员割取样品肉时,小猪至少1公斤,大猪能割1.5公斤—2公斤,每天能割下的猪肉100多公斤,差不多能等于一头猪。 卖样品肉所得都被分掉 据东港市一个肉贩子介绍,他每天能从张某的手里批出来65公斤的样品猪肉,价格在每公斤3.5元和4元不等。当地其他几个肉贩子每天也都能从张某的手里批出来35公斤左右的猪肉。 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这些检疫人员到底多割了多少肉,分了多少钱,具体谁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几乎天天卖肉分钱。一个检疫人员对法官说,他自己能记住的大概是,从2003年到2004年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就分得“补助”三、四万元钱。法院也在检察员提供的一份证据上查明,仅在2004年5月到7月,参与割肉分钱的检疫人员,每人就分得“补助”1万多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已得到国家支付的工资。以检疫样品卖钱充当加班补助而私分,已经不合乎情理。这些检疫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多割样品肉卖钱私分,已不是一般的中饱私囊,而是涉嫌贪污。鉴于这些检疫人员认罪态度好、又及时退还了赃款,东港市法院最近宣判这10个人有罪,免予刑事处分。 时代商报驻丹东记者任宪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