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居民价格”生异议 省物价局将多与居民沟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2:45 燕赵都市报

  省会甄先生:

  最近,各小区内都挂起了“石家庄市社区居民价格和收费标准公示”,我认为这标题从字面看容易产生歧义。

  本报记者马南、实习生梁龙核实报道:

  记者在一小区的墙上看到了甄先生提到的“石家庄市社区居民价格和收费标准公示”,该公示注明了与社区居民生活关系比较紧密的一些项目的收费标准以及制定依据等内容。对于该公示,小区居民普遍表示非常欢迎,认为公示对身份证、有线电视等的收费价格进行了明确标注,让居民在交费时心中有底。而对于标题,一些居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居民价格和收费标准’容易产生歧义,猛一看还以为是说居民的价格呢。”

  据悉,该公示的标题是由省物价局统一定的。记者随后联系了省物价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据介绍,在省会各小区内挂起“石家庄市社区居民价格和收费标准公示”是“社区价格监管进社区”活动内容之一,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得到市民认可。对于有居民提出该公示的标题从字面看有歧义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标题确实是由省物价局统一定的,当初在定标题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现在从字面上理解标题确实有些歧义,但表达内容还是很完整的,“制作这些公示花费了不少费用,如果现在进行修改甚至是重新制作,将会给群众增加经济上的负担。虽然不对公示进行修改,但我们将与群众多沟通,尽力使群众能够理解。”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