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律援助有了经费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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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4:58 中国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黄勇)近日,安徽省制定并出台了《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明确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的支出范围,以及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补贴标准,使得该省的法律援助从此告别无经费保障的困窘局面。 《办法》规定,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费用包括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的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调查取证费、伙食费等,办案经费参照案件所辖县(市、区)及 跨县(市、区)、跨省等几类标准管理使用。在本县、本市区内办案的,每件补贴260元~600元,国家、省级贫困县每件不低于150元;跨县(市、区)办案的,每件补贴500元~1000元,国家、省级贫困县每件不低于350元;跨省、省辖市办案的,每件补贴800元~1200元,国家、省级贫困县每件不低于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