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零就业家庭”减少五万多(落实科学发展观·东北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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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5:0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沈阳7月18日电 记者徐元锋报道:辽宁省把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一人就业作为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截至6月底,在全省14.1万个“零就业家庭”中,已有5.485万个实现了有一个人就业。 所谓“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既有劳动能力又有劳动愿望,但尚未如愿实现较稳固就业的城镇居民。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统计,辽宁省“零就业家庭”中 除23万名有就业能力的离岗失业人员外,还包括5.8万名有就业能力的子女。就业是民生之本,振兴必先固本。今年4月15日,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到本溪市进行工作调研时提出,要努力使每一个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实现就业。主管省长同各市市长签订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状。 辽宁省政府出台的“零就业家庭”帮扶政策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免费培训、税收优惠等。“零就业家庭”中的人员在公益岗位就业或被企业招用,可享受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零就业家庭”的子女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由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对吸纳“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的企业,可在所得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税前扣除;符合有关条件并已实现灵活就业的离岗失业人员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险保障体系。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19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