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责的不只是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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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5:1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交警部门逐一排查交通热点、乱点地段,强化交通监管和服务,如此有针对性地整治效果可期。更令人欣慰的是,交警部门同时推出了问责制,这既是自我加压,提升工作标杆,也是建构效能型、服务型政府的努力。 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的,交通问题也不例外。显然,交警部门的努力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配合。就拿将要重点整治的59个交通热点、乱点地段来讲,单单将板子打在交警身 上,确实有欠公允。试想,有些公交车辆乱停乱放,有关的监督、管理者该当何责?如果相关部门能切实履行职责,一些路段形成瓶颈的消极因素就会少很多。更应该反思的,是那些为图一己方便、违反交通法规的司机和行人,正是他们不负责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交通乱相。现代社会,现代城市,遵守法规,规范行为,勇于担当,这岂止是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现在,交警部门迈出了坚实一步,以确保“车不越线、人不斜穿、路无障碍、各行其道”。该问责的其实不只是交警。我们每个人也应当扪心自问:自己的那一步何时迈出?作者:鲍传文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