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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北大博士”诈骗高校案·新闻后续 二审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6: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记者赵珊

  本报郑州讯假冒北大博士,向应聘单位索要“高待遇”。昨日,轰动一时的“假北大博士”诈骗高校案二审有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人刘志刚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今年5月19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刘志刚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郑州航院经济损失537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志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见本报5月20日A11版《北大假博士获刑3年半》)。线索提供张光辉邢燕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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