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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冷漠症根源在哪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6: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7月8日下午,在河南鹤壁市淇河出现令人心灵震撼的一幕!一名少年突然溺水,接报赶来的十几位警察因不会游泳而束手无策。一个多小时后,闻讯赶来的少年的亲属将随身携带的1000元交给民警。但警察说,“营救者”谈的营救费是4000元,现在钱不够,没有人肯下河捞人。随后民警便坐在河边的凉亭里,无论家属怎样苦苦劝说警察出面再协调,民警都显示出一副无奈的样子……在两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中,少年生命陨灭。运尸司机乘危索要运费5000元。

  (7月18日《河南商报》)

  一门户网站针对这个新闻做了一个调查。截至18日18时,在“少年溺死警察是否有责任”这个问题的两个答案选项中,57%的网民选择了“是,警察应对少年负责”,43%的网民选择“不是,少年惨死因社会冷漠”。笔者是赞同第一项选择的,即认为警方应该对少年不幸溺死负责。

  首先,从新闻报道中披露的具体情节来看,当地警方在这一事件中存在诸多失当之处。少年溺水后,如果警方施救及时,是有可能挽救成功的。但当地警方却以所有现场警察无一会游泳为由,拒绝下水施救。救人是警方的职责,如果警方因为自己的警员技能欠缺、不会游泳而无法派人下去救人,那就是警方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职责。

  其次,在悲剧发生时,现场有“职业营救者”,他们提出救人要给钱。然而,当地警方却把出钱请人施救完全当成了死者家属的事情,死者家属一时拿不出钱警方就不管,就眼睁睁看着少年溺水而亡,可以说,这是警方在推卸责任!

  在这一悲剧中,当地一些群众见死不救、趁火打劫的冷漠无良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但对于部分群众表现出来的这种社会冷漠,警方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实上,在一个长期以来实行行政主导的社会里,社会风气的好坏,往往深受政府作风好坏的影响。如果政府官员表现得麻木冷酷、缺乏基本的同情心,许多社会公众也就会丧失对真善美的信心,社会良善风俗也就会流失。在这次少年溺水而亡的悲剧中,警方以“不会游泳”拒绝下河救人、拒绝为少年亲属垫付救人的钱而见死不救等等行为,难道不是冷漠无情吗?连“人民警察”都如此漠视人民群众的苦难不幸,又怎能期待某些普通群众能够自觉地高尚起来、主动下河救人?

  要使社会风气好转,要使社会群体冷漠症得到治疗,要使类似的悲剧不再上演,政府职能部门更应该首先承担起责任,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成为道德和责任的表率。邓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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