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大伪造银行存单案昨天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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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6:2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日,对王金雄、肖建新和陈炳全来说是个冰冷的日子——自以为伪造存单天衣无缝,谁知才骗到两三万元就被发现,并被法院分别判处四至七年有期徒刑。据悉,这是我市最大一起伪造银行存单案。 法院查明,从2004年4月起,王金雄和肖建新预谋伪造银行定期存单诈骗预付金。同年6月,王金雄与中间人赵张凯(另案处理)联系,欲骗陈炳全和陈某上贼船。孰料,被陈某 看出两张4500万元的银行存单是伪造的。陈炳全通过银行的朋友,查到存单是假的,账上只有自己开户时存的10元钱。他为了转嫁赵张凯此前给他带来的3.5万元损失,现学现卖,做起掮客。他将这个“业务”透露给某实业公司胡总,并引诱他:“你如果想把公司做大,我可以给你提供一张4500万元的存单,用来提高身份。”一心想融资的胡总信以为真,按照陈炳全的要求签订协议,交定金3万元。 通过陈炳全撮合,当年6月24日,胡总和陈炳全一同飞到海口。拿了陈炳全8000元定金的王金雄要肖建新“制造”一张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面额为4500万元的存单。胡总拿到存单回到重庆后,又支付5000元给陈炳全。 7月中旬,胡总去银行查询时发现存单是假的,立马打电话给陈炳全催他退钱。多次扬言报警后,陈炳全感觉大事不好,才给胡总的卡上打了1.7万元。当他来到重庆从胡总手里接过之前双方签定的协议、借条和存单时,被守候在附近的公安人员抓捕。 根据陈炳全的交代,警方很快在海口将王金雄和肖建新缉拿归案。昨日,市一中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王金雄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肖建新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陈炳全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记者 易守华 见习记者 张勇)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