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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促销”饮鸩止渴(评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6:37 人民网-江南时报

  “快点过来啊,又扔钱了!”7月17日18时30分左右,长春市大经路与长春大街交会处某大型超市门前的人群骚动起来,数十名群众挤在一起猫着腰抢超市开业庆典时撒落的一张张一元人民币,部分纸币被撕裂。———这是7月18日《东亚经贸新闻》一篇报道的导语。

  评论者尽可以从道德、人性、法制等方面去评说这件奇事,而我想到的是,这家超市又在别出心裁地给自己造势了。

  其实,诸如此类哗众取宠的做法,早已不算什么新闻了。前两年,湖南某市一家小美容店为招揽生意,雇人“客串”雷锋在其店门前“站岗”;此后又有媒体报道说,南方某市一酒家在店门口立了一尊毛泽东雕像“迎宾”;再后来,位于鄂州市明堂市场三楼的一家酒店在开张之日,店方从楼上向下大把大把地抛洒1元面值的人民币和5元面值的免费进餐券,引来上万观众围观、争抢,现场一片混乱……

  有人说,如今的市场已进入微利时代,大把赚钱越来越难了。于是,各地商家促销怪招迭出的消息便屡屡见诸报端,着实叫人耳目一新。一家公司在一项持续了四年的中国企业调查中发现:近七成以上的企业仍然寄希望于采用那些“轰动、新奇”,“有爆炸力”,“出奇兵式”,“闪电式”的营销战术。这项调查虽然主要是针对商品生产厂家,但其结果对商家大体也是适用的。

  然而,噱头式的促销技术,作为“百战不殆”的万应灵宝,就有走火入魔之嫌了。毕竟,任何一种促销工具都是有其局限性的。如果仅仅是“轰动”、“新奇”、“感受”、“体验”,而产品本身的质量、价格有问题,服务不到家,你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仍然难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真正站住脚跟。饮鸩止渴是靠不住的。

  长春市某超市抛洒人民币绝不仅仅只是对法定货币的亵渎,更属于一种非法用途,违反了国家有关货币管理法规。其实这种做法同时也违反了有关公平交易方面的经济法规和习惯。严格说,它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营销技术范畴;就商业伦理而言,也是应该受到鄙夷的。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19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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