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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北大博士高中生执教大学 打工仔终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7: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18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假“北大博士”诈骗案有了终审结果:郑州市中院驳回了一审被告人刘志刚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今年31岁的刘志刚,是河南省许昌县人。2004年11月14日,正在北京打工的他参加了全国第六届高级人才洽谈会,只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他,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的招聘人员谎称自己是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将于2005年7月毕业,并提交了其编造的工作经验、科研

项目、发表论文、英语水平等个人简历。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为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

  2004年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并未在北京大学攻读博士。2005年2月2日,刘志刚再次向该学院要求上述待遇时,被该学院保卫处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一审认定刘志刚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刘志刚不服判决,向郑州市中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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