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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阳光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7:3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一个时期以来,从中央到社会各界都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增收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就业问题。农民不富,河南不富。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写进了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也多次强调指出:要充分认识发展劳务经济的战略意义,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一

  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也是全国第一劳动力转移和输出大省。发展劳务经济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三化”进程的重要途径。

  但是,我省外出务工农民总体文化素质偏低。培训率比全国低6个百分点,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力素质不高导致:一是就业面窄,只能从事“力所能及”的体力活;二是就业不稳定,年务工时间短;三是收入偏低。我省外出务工农民年平均劳务收入只有4350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0%左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当前的“民工荒”实际上是“技工荒”。劳动力素质和职业技能已经成为能否实现稳定就业、成功转移的关键因素。因此,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的转岗就业技能,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面临的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

  2004年,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4号文件精神,实施《2004年-2010年河南省农民工培训规划》,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启动实施了“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我省在18个省辖市的149个县(市、区)开展了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共筹措培训补助资金4000多万元,组织649家培训机构围绕市场需求,按照订单培训,开展了电子、电工、电脑、建筑、电焊、服装、制造等41个专业和岗位的培训,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转移就业18.7万人,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培训任务。阳光工程的实施,使绝大多数受训农民被安置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一些用工规范、收入较高、职业稳定、就业环境好的用工企业;平均月工资收入700多元,比未接受技能培训的务工人员普遍高出200元左右;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我省农民外出务工有组织输出比重由2003年的3.2%提高到36%。我省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因“领导重视、操作规范、成效明显”,得到国家六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农民的衷心欢迎,被群众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2005年,国家更加重视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扩大了实施规模,加大了支持力度。省委、省政府把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致富本领作为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积极筹措资金5560万元用于阳光工程学员的学费补贴,其中中央财政扶持250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800万元,增幅和总量居全国第一。省财政配套2500万元,比去年增加2040万元,省辖市配套560万元,不再要求县级配套。最近,省政府在许昌市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阳光工程的实施工作,要求全省今年要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引导性培训4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万人以上,有组织的转移输出比重达到40%以上。

  三

  要完成今年阳光工程的目标任务,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投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强化监管,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六个结合”:

  一是政府推动与学校主办相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阳光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工作,通过制定规划、财政支持、组织动员、舆论宣传、监督管理等措施,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参与阳光工程,推动阳光工程的实施。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转移培训具体工作交给培训机构来承担,对培训机构实行“五自主”,即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介绍就业和自主跟踪服务。

  二是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要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阳光工程实施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使广大农民、培训机构和社会各界了解阳光工程,支持阳光工程,参与阳光工程。要用公开竞争、评选择优的办法,公平公开公正的开展培训基地的认定和项目单位的评选工作。并对培训基地和项目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承担任务完成不好的培训机构,要及时淘汰出局。

  三是制度规范与检查督促相结合。为规范阳光工程的实施,在具体工作中要落实好六项工作制度,即培训券、第一节课、公示、台账、月报和检查验收制度。对培训对象、培训专业、培训内容、基地的认定等进行统一的规范。要切实加强督察工作。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已开发了《河南省阳光工程信息监管系统》,省、市、县可同时利用这套系统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管。要严格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市、县实行严格惩罚,对工作开展好的市、县进行表彰奖励。

  四是订单培训与打造品牌相结合。各地要继续坚持订单培训形式,继续坚持培训就业一体化的运作方式。在认定基地、评选项目单位时,要把是否拥有用人订单作为首选条件。同时,要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和品牌观念,努力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享誉国内外的劳务品牌。

  五是加强监管与强化服务相结合。要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在尊重培训机构开展转移培训工作自主性的基础上,对培训机构在宣传、招生、培训、就业和跟踪服务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以规范其转移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培训机构提供便捷有效公益服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型供需洽谈会、用人见面会,为培训机构同用人单位的合作搭建平台。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参与培训基地建设,帮助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

  六是部门主管与部门合作相结合。阳光工程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扶贫七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的社会系统工程。农业部门作为阳光工程实施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要把阳光工程当作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副职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要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机构,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部门的合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在我省形成政府统筹,农业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河南省农业厅厅长、河南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组长 张广智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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