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机(船)来鲁奖一到十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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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8:13 大众网-生活日报 |
生活日报7月18日讯(记者 郭建政)记者今天从全省旅游局长会议上获悉,国内旅行社组织“包机”、“包船”、“邮轮”在山东省境内入境观光旅游,可获得奖励,其中最高奖励达10万元。 按照今天颁布的《山东省入境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凡组织海外游客(包括港澳台同胞)到山东省旅游观光的国内外旅行社,均可向山东省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入境旅游奖励。 国内外旅行社组织“包机”、“包船”、“邮轮”在山东省境内入境,且在山东省内观光旅游停留不低于三天(包括三天),按人数的多少分档进行奖励,组织包机每架次超过110人来山东旅游的,奖励组织旅行社1万元人民币;组织包船每船次(也包括每架次通过山东省沿海四城市与日本、韩国通航的海上轮渡)超过200人来山东旅游的,奖励国内外旅行社,每船次200人至300人奖励2万元人民币,301人至400人奖励3万元;401人以上奖励4万元;组织招徕国际专业旅游邮轮来山东靠岸且上岸旅游的,每艘奖励组团旅行社10万元人民币。 《办法》同时对旅游新产品开发进行奖励。对国内外旅行社出新线路进行奖励,按照吸引客源的数量,根据产品设计、包装、内容的独特性、创新性及市场吸引力,成功的新线路分成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5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