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靓衫”莫要买“毒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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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8:42 沈阳晚报 |
新华社西安7月18日电(辛国奇)夏天的街道上,到处涌动着花花绿绿的服饰,不少人都喜欢穿戴一些颜色鲜亮的服装。可是,这些靓丽的服饰有可能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致癌物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据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日前公布的检验结果显示,在以珠三角企业为主的20家全国知名大品牌服装企业主动送检的1051份面料样品中,约6%的样品中含有纺织 品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其中多为大红、绛紫色等颜色靓丽的服装。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其毒性比甲醛和“苏丹红”都要大,轻者会出现头疼、呕吐、咳嗽等不良症状,重者则会导致膀胱癌、输尿管癌、肾癌等恶性疾病。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纺织品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该规范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纺织产品”。该标准实施过渡期为1年,即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一律要在标牌上标注是否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否则将受到处罚。 但在西安部分服装商场,不少颜色靓丽的T恤的商标牌上都未标注是否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一些店主对于穿戴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衣服可能会致癌也表示不清楚,并说天热了颜色靓丽的衣服销量很好。 据长安大学环境学院李教授介绍说,因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价格低廉、着色力强,所以很多纺织企业大量使用芳香胺染料作为服装染色原料。消费者在购买诸如大红、大绿等颜色鲜艳的衣服时,要看清楚标牌上是否标注了不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尽量选择标牌上有国家纺织品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