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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批复在闽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21 南方都市报

  据新华社上海7月18日电 国台办等四部委联合主办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览暨台湾农产品展销会”昨日上午在上海开幕。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台办、商务部、农业部正式批复在福建省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

  国台办副主任郑立中介绍说:1997年7月,国台办、原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把福建省福州市、漳州市列为祖国大陆首家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时隔8年,批准福建将该试验区

扩大至全省范围。郑立中表示,大陆方面希望今后与台湾农业界开展多方面、多渠道的共同合作,承诺将依法保护台湾业者在大陆的正当权益,努力为台湾农产业界同胞在大陆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截至去年底,福建省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1600多个,合作利用台资19亿美元,引进台湾农业良种达2500多种,在大陆各省市中位居第一,已经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合作的密集区。

  图: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展览暨台湾农产品展销会”上的台湾农产品。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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