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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致浴缸漏水新房成“水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3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陈筠 实习生 韩颖)

  由于装修不善导致浴缸漏水,仅居住了3个月的房间内的地板隔层浸满了水。由于装修公司不愿重新铺设地板,家住莘庄工业区申北路566弄某号的宁女士现在无法住进刚买的新房。

  给宁女士家装修的欲磊装修负责人表示,他们不愿帮业主更换地板的原因是因为该公司会遭受巨大“损失”。

  对此,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浴缸漏水的原因还需请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而对于已经浸水受潮的地板,装修公司应按规定全部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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