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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巨头”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14 南方日报

  市安监局日前公布番禺“4·9”事故处理情况通报

  五“巨头”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番禺在建厂房倒塌》追踪报道

  前期报道

  4月10日 A01版《番禺在建厂房倒塌 至少造成4死3失踪》

  4月11日 A06版《没签合同遇难者也予赔偿》

  4月12日 A06版《广州市召开建筑施工安全通报会 塌墙伤亡罪魁:违规施工》

  4月13日 A06版《死者家属可获补偿近7万元》

  6月8日 B03版《4名负责人被批捕》

  本报讯(记者/王长庚 实习生/梁萍萍)广州市安监局日前透露,广州市政府已同意对番禺“4·9”重大事故结案,并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施工队负责人黎智雄等5人的刑事责任;番禺区市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人员王光槐开除;作为监理公司的广州市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志民处以15万元罚款。

  今年4月9日下午4时20分左右,番禺东邦怡丰发泡胶有限公司在建3号厂房工地发生塌方,造成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广州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市政府已同意结案。

  建设方监理方或将被罚款

  日前,市安监局在内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番禺“4·9”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提出26项处理建议,包括可能要追究无主体资格施工队的负责人黎智雄、广州市石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石楼公司”)副总经理张干敏、石楼公司施工管理人员林建明、广州市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简称“敬业监理”)项目总监代表廖辉、敬业监理现场监理员练少峰等5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番禺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将没收黎智雄的违法所得。

  市安监局还建议,在“4·9”事故中负责施工的建设方、监理方等均要受到罚款处理,包括:番禺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石楼公司限期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21.92万元罚款,建议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敬业监理被处以20万元罚款;番禺区市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番禺东邦怡丰发泡胶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此外,石楼公司法人代表肖金洪处以5万元罚款,总经理曾辉处以2万元罚款,副总经理张干敏和经营部负责人冯子怡均处以2.192万元罚款,敬业监理法人代表刘绍蓬罚款10万元,总经理谢志民罚款15万元。

  多名技术人员可能受严惩

  另外,在“4·9”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的多名工程技术人员也可能受到严惩:吊销石楼公司项目经理陈仲军的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番禺区市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刘应才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收缴石楼公司施工员陈济生的施工员证;敬业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冷冬灵被注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番禺区市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人员王光槐被开除等。

  在《通报》的最后,市安监局表示,希望各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定职责,迅速将通报转发给所属单位,认真落实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并于本月30日前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送广州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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