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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群体性欠薪,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14 南方日报

  举报群体性欠薪,有奖!

  奖励从50元到300元不等

  本报讯(见习记者/刘三琴 通讯员/文元)昨日,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次向媒体公布的《佛山市群体性欠薪建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草案)》说明(以下简称“说明”)指

出:从本月起,举报或投诉群体性欠薪的个人将获得50元到300元不等的奖励。

  “目前禅城、三水和高明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系统仍处于探索阶段,加上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相对薄弱,仅靠日常巡查难以全面掌握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据去年数据显示,受理的欠薪案件占所有案件的7成,劳动保障方面的企业欠薪问题表现尤为突出。

  “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逾期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的行为。而群体欠薪的定义是指用人单位欠薪涉及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行为。”该负责人介绍。

  说明中明确指出,可获得奖励的举报人是指对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存在的群体性欠薪行为进行举报的个人,而负有相应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属于举报人范畴。

  据悉,佛山此举在全省尚属首例。举报电话为12333,市民也可通过佛山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fsld.gov.cn)上的局长信箱或直接信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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