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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保险金统一上涨7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22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 朱锐

  【金陵晚报报道】全市在领失业保险金的4.35万失业人员本月起涨“工资”了!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得知,从2005年7月1日起,本市在领失业保险金的所有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金将在原有的标准上增加70元,本月增加额一律在月底补发。

  据了解,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去年7月调标后的标准,首次将失业保险金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挂钩,对大龄失业人员适当照顾。具体办法和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5%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计发;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发;从领取期限的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5%发放,第19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按第1个月发放标准的90%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性年满57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的,其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再递减。按照这一办法,我市根据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540元,确定了现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目前我市市本级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三个档次九个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351元,最低为每人每月268元。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张士凯主任介绍,失业保险金是把双刃剑,其上限不能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下限不能低于当地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失业金标准太高,会造成部分在岗职工离岗,如果标准太低,就起不了保障生活的作用。今年调标仍然以去年的办法和执行标准为基础来计算,理论上应该按照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620元来执行。但考虑到按这个数字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保障力度不能与南京城市生活水平相适应,故统一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水平在去年基础上每月增加70元,最高为每人每月421元,最低为每人每月338元。这样调整后的标准将比按620元最低工资计算出的标准平均高出二十几元。

  上半年,相当一部分失业人员经帮扶或自主择业上岗。另外,劳动部门对企业裁员达到员工总数5%以上的与企业进行沟通,希望企业自主消化,不要推向社会,半年减少裁员2000人。因此,截至6月底,全市在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4.35万人,较去年同期减少0.97万人,减幅为18.23%,其中市本级3.17万人,较去年同期减少0.76万人,减幅为19.34%。

  (编辑 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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