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水店大卖无QS桶装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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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植文秀通讯员高尚省、刘红)昨天下午,白云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区部分桶装水销售门店进行突击检查,两家水店因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以及所售桶装水的相关证件被立案调查,共扣留170桶桶装水和522个空桶。 无QS桶装水进价2.5元/桶 白云区石井一家名为“槎头矿泉水经营部”的门店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也无法提供所销售桶装水的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批量生产质检报告,店内主营品牌“龙×”牌的桶装水外包装上找不到QS标识。该门店唯一一份“龙×”牌桶装水厂家的质量检测报告的日期竟然是“2004年7月”,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这份报告已经过期;该报告上厂家的地址为“天河区龙洞”,根据工商局发照的经验,单位地址一栏不该如此模糊表示,应有详细的村名路名表述。 店内卫生条件差遍布黑灰 记者在现场看到,无QS标识的“龙×”牌桶装水有50桶,空桶有110个。店主资某表示,这些桶装水主要销往附近的货运市场,“龙×”的进货价是2.5元/桶,以5元/桶的价格卖出,周边很多人都是喝这个牌子的水。 而在另一家位于石井街石潭西路上名为南方水店的门店也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记者在现场看到,店内销售的六七个品牌桶装水,只有一两个可以提供厂家的质检报告,其他品牌则全部没有厂家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质检报告的复印件。记者在店内看到,该店无法提供卫生许可证,且店内环境卫生较差,到处遍布黑色灰尘粉末。 据了解,国家日前出台了桶装水销售规定:从7月1日起,进入流通领域销售的桶装水必须有QS标识,否则不得销售。(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