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缴“增容费”被断水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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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王洪伟实习生佘姝姝)两周来,广州酷暑难耐,要是谁家突然水电一停,那是不堪设想的生活情景。但今年1月在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某村购置了一套两室一厅房屋的张华(化名)夫妇,简直经受炼狱之苦,因为新买房屋被村经济社断水断电1周多的时间,夫妻两个不得不借住在朋友家里,苦挨日子。 谁在炎热的仲夏断了张家的水和电?昨天本报记者来到同和街调查采访。 新房主 增容费250元/m2 张华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他花5万元通过房地产中介购置了该村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买房时,中介和原房主都明确告诉他:虽然没有房产证,但过一段时间可办宅基证。当时房子里的水电一切供应正常,但是上个星期突然断电了。 张华夫妇说,他们找到设在村上的“同和供电组”,电工让他们找村经济社,张随即找到村经济社,经济社社长告诉他:按照乡规,他的房子必须再按每平方米缴纳250元。张问这到底是什么费用,社长称是“增容费”,也叫“水电基础设施维护费”。 张说,他后来才了解到,他那幢楼的新买房的外来房主,因为忍耐不了酷暑炎热,无奈之下都陆续缴纳那笔“额外”的费用。 居委会 12个经济社都收此费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白云区同和街该村居委会,负责接待的一位田副主任说,250元/平方米的水电设施管理费(即“增容费”)是经济社规定的,同和街所属12个经济社都是这样规定的。 她说,村子接水电设施时,“上面”只把相关管道接到村口,“村管道”都是村民自己集资由村经济社建设的。因为主管道的自来水通不到村子里,村口的自来水“加压房”也由村经济社建设。初装费以及维修费等由居民自己分摊。 在该村经济社,一听说记者找社长了解“供水供电”的事,先是推说“社长还没上班”,后说“社长去街道开会了”,后来一位保安干脆说“社长刚才来电话说,他去外地旅游去了,一天两天回不来。”下午3时许,记者冒着酷暑赶到位于白云区蟹岗北路的“同和供电组”,但见大门紧锁。 街道办 收费无依据但合情合理 昨天下午,记者还来到白云区同和街道办,该街道一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村经济社向在本村购房的外来居民收取“增容费”或“水电基础设施维护费”,已经有五六年时间了,标准也是各村经济社自定。类似矛盾在城乡结合部非常常见。街道办无权认定村经济社该不该收这笔钱。 他认为,村经济社是以企业的方式存在的,不应承担市政责任。因此经济社向居民收取“水电设施管理费”或“增容费”,尽管至今没有什么政策依据,但也合情合理。(报料人张先生奖金150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