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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投诉增增增三催四请不来烦烦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通讯员何建安)“我买了一台××牌彩电,保修期内修了六七次仍未修好……”,“我要修一台冰箱,已连续给维修服务中心打了好多次电话,仍未有人上门维修……”,这样的投诉,广州市消委会今年上半年已接到110多宗,而从6月份进入夏季家电销售旺季以来就更多,近日的酷热天气更是让消费者对家电维修服务不到位的投诉不断。据悉,

仅6月份至今,有关投诉就有30多宗,而且其中不少是知名品牌产品和大型家电连锁店。

  不少知名品牌和大连锁店被投诉,商家大耍“拖”字诀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说,消费者杨某近日投诉,在海印电器城某店买了一台某国产品牌的大屏幕彩电,今年4月开始常出现有声音没图像的故障,近两月来,连续修了六七次,结果更差,不仅图像没有,连声音也没了。虽然该机还在保修期内,杨某要求换机,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消费者钟某投诉,2000年买某品牌洗衣机,使用不到2年,出现冒烟着火现象,向生产厂家反映,换了一台同型号新机,用了不到一年,又出现同样现象,“我不敢再使用了”,要求退机……

  消费者谭某投诉,今年1月买某品牌彩电,使用几天就出现遥控器失灵问题,修好后,5月上旬又出现了外壳裂开,通知厂家上门,厂方人员上门看后,说可换一台。但回去后又打电话来说不能换,只能修理。等了10多天,天天打电话,厂方仍未派人上门维修。

  经广州市消委会调查调解,消费者对家电问题的投诉大部分都得到合理解决。根据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情况的分析显示:被投诉的产品品牌不少是知名品牌;被投诉的经销店以苏宁、国美、永乐等家电连锁店居多。

  《消法》高悬,商品出问题销售方不能一推了之

  同时,从统计资料分析,引起投诉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质量不过关;维修技术不过关;没有及时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一些家电连锁店出售家电后,消费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找出售店,往往被店方一推了之,拒不承担售后维修服务责任,也不协助消费者找生产厂家维修或退换产品。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情况值得引起生产厂家和经销店的注意。

  对于进入暑期家电投诉增多的情况,广州市消委会表示,按照国家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已列入“三包”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的“三包”原则,即经销店必须提供售后维修服务。即使经销店与生产厂家约定,售后维修由厂家负责,经销店仍不能以此免除“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有责任协助消费者联系厂家提供售后服务。

  广州市消委会提醒各家电生产厂家、经销店和售后服务单位,每年进入夏季家电市场旺季,也同时进入维修服务繁忙时期,应更严格抓好产品质量,同时组织布置好维修服务工作,不要单纯追求销售数量。商家接到消费者对产品的有关投诉时,应及时进行调查、检查,妥善处理。(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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