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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受害人“为虎作伥”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1:03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7月19日电(朱薇、方剑磊)重庆市一中院近日审结了一起伪造金融票证案,票面金额总计达1.35亿元。记者从此案中获悉,原本是受害人的陈炳全,为转嫁损失,竟主动当起了“帮凶”骗人,最终难逃法网被判刑4年。

  2004年6月3日,需要用定期存单去银行贷款的陈炳全从重庆飞往海口,与王金雄和冒充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陈主任”的肖建新会面之后,按照王金雄的要求到中国银行海南省

分行营业部存入人民币10元,开立个人活期存款账户。肖建新找人根据这一活期存折的户名和账号先后伪造了两张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的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定期存单,同时伪造了相对应的银行进账单。陈炳全返渝后委托其朋友对此定期存单进行了银行内部查询,得知账户上只有10元人民币,存单系虚假的,即将存单销毁。

  心有不甘的陈炳全为转嫁损失,竟主动当起了骗子的“帮凶”。同年6月中旬,在明知存单系他人伪造的情况下,他向重庆金圣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发琴谎称,可从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开出存单后让其拿到重庆的银行进行质押贷款,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胡发琴向陈炳全借大额存单4500万元,胡发琴向其提供5万元保证金。陈炳全先后实际收取了胡发琴保证金3.5万元。

  在陈炳全的安排下,王、肖二人为胡发琴伪造了两张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的人民币定期存单,票据金额分别为2200万元、2300万元。同年7月12日,胡发琴所在的公司持其中一张存单到中国银行重庆市大渡口区支行查询时,因存单系伪造被银行挡获。同年7月l6日,陈炳全在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园欲向胡发琴取回假存单和协议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王金雄、肖建新随即也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陈炳全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而此案另两名被告王金雄和肖建新皆因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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