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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将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1:26 法制日报

  政府信息10日内上网公布

  本网北京7月18日讯记者王晓雁“到今年年底,北京市的网上政务公开工作要实现5个100%:即政务公开目录、面向社会和公众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下载表格100%公开可用,办事指南100%准确易用。”今日上午,北京市政府信息办公室主任朱炎向记者公布了这个网上政务公开要求。

  网上政务公开是促使行政便利社会的最好办法之一,在企业与市民的生产和生活领域凡涉及政府“过手”的事都应向国民公开。对此,朱炎表示,在国务院提出了“加快首都信息社会建设”“全面建设数字北京”等要求后,北京市委加快推进法规标准工作的建设,今年10月1日起,由北京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和市法制办共同制定的《北京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将正式实施。

  该办法对政府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提出了“时效”要求: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在信息产生后及时上网公开,一般最迟不得晚于十个工作日。

  而作为国内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的典型,北京市政府的门户网站———“首都之窗”,近几年来极大地促进了首都信息化,推动了北京市电子政务工程的开展。“首都之窗通过发布政策法规、政府公告、办事指南、审批程序等相关信息,为政府与企业、公众交流提供了新的途径,反映了北京市的电子政务建设的最终绩效。”他说。

  据了解,如今,通过“首都之窗”,广大市民的参政议政、投诉举报、监察监督等民主权利逐渐得到凸显,政府网站的民主监督职能逐步得到显现,电子政府日趋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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