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90户企业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字受到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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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1:56 新华网 |
新华网成都7月19日电(王涯、毛朝敬)四川省乐山市近日对涉嫌虚报、瞒报、漏报,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经济普查数据的90户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 据乐山市统计局介绍,在今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共检查企业120家,先后查出涉嫌统计违法的企业90家,共查出涉嫌统计违法数额11966万元。这些企业涉嫌虚报、瞒报、漏报,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经济普查数据,无统计上岗证,无统计登 记证等。其中瞒报数额6463万元;虚报数额5356万元;其他违法数额147万元。夹江县一家陶瓷厂,今年1-6月上报工业总产值1178万元,核实数只有426万元,虚报752万元;上报地砖产量118万平方米,核实数43万平方米,虚报75万平方米。沐川县一家煤矿,今年1-5月上报产品销售收入267.5万元,核实数338.4万元,瞒报70.9万元。乐山市统计局负责人指出,这次执法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统计执法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对《统计法》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甚至无视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随意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据。二、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企业普遍重会计轻统计,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不健全,统计管理制度不规范,统计数据无人把关,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三、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个别企业统计人员无统计上岗证;有的则身兼数职,缺乏基本统计知识,根本不胜任统计工作;有的则工作责任心不强,填报统计数据随心所欲。 据了解,乐山市统计局近日已经或正在对涉嫌统计违法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目前,已对第一批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7个企业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月30日前改正统计违法行为,上报企业统计整改报告;对统计违法行为较重的7个企业发出了《统计违法行为权利告知书》;其余统计违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处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