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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举:中国慈善5大问题待破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2:19 公益时报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日前在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时说,我国慈善事业的法制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优惠政策正在得到逐步落实。但仍有慈善机构募捐能力弱、法律法规不健全等5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民政部今年将制定多项政策,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据介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制定和出台了《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

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涉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所得税与社团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和条例。全国已建立了2.8万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形成了社会捐助网络。截至去年底,我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级慈善会有395家,红十字会有7万多家,还有一部分志愿者协会或义工协会组织、福利性的民办非企业组织及基金会组织。它们在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李学举还介绍了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五方面:

  一是慈善组织和机构数量少。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28万多个,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还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志愿者协会或义工协会刚刚起步;具有影响力的基金会不多。

  二是慈善机构募捐能力较弱,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差。

  三是税收政策的积极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专项的慈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现行的法律法规尚不足以规范、保护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专门的“慈善事业促进法”。当前亟须在法律上明确慈善组织的性质、慈善活动的程序、慈善活动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亟须规范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退出等行为。

  五是慈善组织缺乏公信力。有些慈善机构管理上存在漏洞,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

  李学举介绍,民政部今年将规划慈善事业中、长期的目标和蓝图,制定“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推动慈善事业有序、快速发展。此外,还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意见”;制定“推进慈善组织建设的意见”;推动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自律制度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推动社会捐助站(点)改革。(编辑:高力齐凯)

  作者:潘跃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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