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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开听证解决信访争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2:48 东南快报

  本报讯在一场30多位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听证会上,郑姓男子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陈述的事实,昨天上午,他来到仓山公安分局,表示同意调查结论不再上访。

  据悉,利用听证会形式促使信访案件成功办结,在我省公安系统中尚属首例。

  在今年5月警方开展的“大接访”活动中,来自仓山区城门镇的郑某安(60岁)上访时

称,2002年10月13日,他在村卫生站给病人林某(男)治病,林某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大闹卫生站,用暴力强迫他赔偿15万元,并签下协议书;当时他报了案,派出所却没有及时处理。

  后经调查,发现调查结论与郑某安所言有较大出入:

  当时死者家属确实有过激举动,接警后,城门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警告死者家属不得闹事。次日民警准备调处此事时,从村干部处获悉双方当事人已自行调解。而从案发到调解结束,郑某安并未报警被威胁。2003年春节过后,郑某安对采用调解方式解决此事件感到后悔,开始上访告状。

  今年7月16日下午,仓山分局在城门派出所对郑某安信访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郑某安拿不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当时他被暴力胁迫及派出所接警后不积极处理。直击听证会

  听证会上,清案组的民警就以上事实进行陈述,进行举证,并提供了关键性的证人证言。

  当时负责调解的中间人郑某俤(男,现年70岁,退休村干部)、郑某骧(男,71岁,原村小学退休校长,大专文化,与郑某安系叔侄关系)到场,指证当时是郑某安主动上门求他们平息争端,证实协议当时郑某安完全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下协议并赔偿15万元的。

  郑某安在听证会上也进行了陈述,但提出的被暴力胁迫和派出所不作为的证据,经调查人和证人进行质证后,不足以采信。

  最后,师范大学彭桂兰老师、街镇领导和旁听观众对听证会和该信访案件作了发言,认为事实较为清楚,双方签订协议的意愿真实有效,不存在暴力胁迫的情况,同样也说明派出所出警及时,处置得当,不存在不作为的行为。

  听证会后,仓山分局领导又组织全体民警进行了总结,分析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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