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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新闻记者角色冲突中的伦理选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3:26 人民网
学子论文:新闻记者角色冲突中的伦理选择(图)
  内容摘要:新闻记者在工作实践中,时常会面临职业角色与其它社会角色的冲突与对抗,选择取舍不当,就会出现道德危机。本文推出一个道德推理模型,在本源上对记者现实生活中的角色冲突给予理性的分析,还力图通过对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说理来引导新闻记者追求健全、理性的精神诉求。最后针对新闻记者角色冲突中的伦理秩序的建构提出若干原则性的设想。

  关键词:记者 角色 冲突 伦理 选择

  5月10日以来,一组骑车人暴风雨中突遇马路陷阱栽跟头的新闻照片引发了网民热议。截止5月15日22点,参与新浪网“记者抓拍骑车人雨中摔跤引发争议”事件调查的单项最高投票数已经超过4万,在传达新闻事实和社会公德心之间应如何平衡、拍新闻照片与事先提醒路人哪个社会效果更好等问题上,持不同观点的投票数相差无几,这表明了参与调查的网友之间的认识和观点的冲突异常激烈。①

  其实,对于一名新闻记者来说,他既是社会信息的传递者,以满足受众的知情权为最高职业追求,但同时,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公民,他又必须遵从相应的社会道德规范,角色冲突中,职业理念和社会道德的对抗在所难免。在这种情况下:记者作出怎样的伦理选择才是正确合理的呢?作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记者的选择取舍行为无疑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建构一个一般意义上的伦理秩序,以此引导新闻记者健全、理性的精神诉求。

  一,找寻记者角色冲突的的伦理根源

  1957年,默顿(R·K·Merton)在《角色丛:社会学理论中的问题》一文中指出:“角色丛的意思是指那些由于处在某一特定社会地位的人们中间所形成的各种角色关系的整体。因此,社会的某一个别地位所包含的不是一个角色而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角色,这使居于这个社会地位的人同其他各种不同的人联系起来。”角色丛会引发角色误读与冲突,这就迫使每一个人必须认真考虑每一角色对自己的意义,任何一种取舍可能产生的积极和消极的后果,以及周围的人们可能对此作出的反应。作为一个职业传播者,新闻记者在面对很多新闻事件的时候,都会出现类似的两难选择。

  实际生活中,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业已出现多元化和异化现象:多元化是指作为各种社会关系中介的新闻人,其现实角色已超越职业本位,并与新闻事件中的各种角色呈现出交溶,层叠的特点,其角色使命不再局限于沟通信息,而呈现出引导舆论、提供娱乐、提供教育、人文关怀、公益行动等多元化趋势;角色异化是指新闻记者这一社会角色的错位、失调、退化、变质,这损害了新闻记者的本职工作。②新闻记者的每一次角色冲突都牵涉到社会利益、媒介利益以及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问题,角色多元化是记者正确对待角色冲突的体现,而角色异化则体现了记者的伦理选择失误。作为社会舆论的代言人,面对现实伦理抉择,新闻记者角色定位的不当或异化不仅破坏了记者的良好形象,也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社会公正。

  为解决这些角色冲突中的伦理问题,与其对这些案例逐个地做出决定,我们不如检查一下自己的道德推理方法,通过深思熟虑建构一种实践和理论上的分析框架。我们以社会伦理学上著名的道德推理模型——波特图式③改进的表,作为指导记者协调角色冲突的精神框架,亦为伦理选择模式提供理性铺垫。根据波特图式引导的分析路径,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哪些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从而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冲突的真实层面,最终构筑记者在角色冲突中的精神路线和行动指南:

  1.情景描述,指出发生了什么,现实情景是怎样的。实际上就是指记者在面临角色冲突时,究竟做了怎样的选择。“雨中骑车人摔跤照片”这一案例具体情形的描述应该是,记者在明知有水坑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去指引行人规避危险,而是在一旁“守株待兔”,捕捉精彩镜头。

  2.探求行为动机,这主要体现当事人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记者的角色定位揭示了情景发生的理由。鉴于众多的价值观作用于记者的决策过程,对它们的关注有助于克服行为主体的偏见或者成见。对于角色冲突中的记者来说,一般来讲,其有效的职业价值观就是忠实地记录身边发生的新闻。

  3.伦理原则,指出应该是什么样子。事实上,对此角色冲突问题,现实的伦理原则并非唯一的,比如是顾及受害人还是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对于案例中的记者来说,他认为他这样做是在为最大数人的最大利益服务,因为,一旦媒体用“凸显事实”的方式报道后,就有可能促进问题的迅速解决。

  4.忠诚选择,指思考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记者的行为选择需要准确地表明忠实于哪一方。这一案例中,记者“守株待兔”式的报道,有人认为记者忠实于自己的职业角色,无可厚非;而有人则认为背离了公民的义务,是一种道德败坏行为,应受谴责。由此可见,在角色冲突中,新闻记者道德选择的痛苦根本在于:在复杂多变的现实境况下,应该对谁负责,应该忠实于谁的利益才是公正合理的?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们很快就会清楚自己应该怎样去做。

  概言之,波特图示以其形式的简约性和内容的明达性勾勒出一个具有“实践-精神”双重品格的有机循环体系。图式各步骤并不彼此独立,而是有机地联系着,我们可以针对分歧的根源展开多次反复的探求,在一个不断澄清事实和重新定义的过程中,使每个方面都得到更详细的论证,继而使其与其它方面联系起来。波特循环模型还为类似事件的发生提供进一步评价的价值观和原则机制,可用于确定类似事件发生时,采取什么样的方针来规范行为。

  二,记者的伦理选择应遵循公平正义原则

  从上文的道德推理中我们可以看出,记者角色冲突的分歧点其实就在于:作为一个社会个体,面对伦理选择,什么样的行为才是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呢?能否简单地把标准确立为使大多数人受益?约翰·罗尔斯是20世纪美国乃至西方思想界最具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伦理学家之一,他通过对正义问题的特殊情形和调节着一个秩序良好社会的正义原则的考察,把调节着秩序良好的社会的那些正义原则概括为“公平的正义”。我们不妨运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对此问题进行解析。

  罗尔斯认为,对个体的公民来说,正义规制着个人权利的神圣性,“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因此,正义否认了一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④

  因此,罗尔斯提出了他那个现在已经成为经典的“无知之幕”理论:要求各方从生活的真实情况退回到一个消除了所有角色和社会差异的隔离物后面的“原始位置”。这实际上是用来达到某种确定的正义观的纯粹假设状态。罗尔斯认为,当我们在“无知之幕”后面想象中的平等情况下协商社会契约时,我们必然会选择保护弱小一方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也就是说,事实上,罗尔斯的策略是反对民主社会中那种只顾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对占少数的那部分人口惠不止的倾向。

  由无知之幕后制定出的虚拟的社会契约中,可以引申出两个正义原则:罗尔斯认为,这两个原则,将是有理性的人们为自身利益所做出的必然的谨慎的选择。第一个原则,要求有一个最高程度的平等的基本自由制度,在每个人都拥有最广泛的政治自由的同时,社会整体也拥有同样的自由。自由在先,因为它永远不会因为经济和社会利益而被出卖掉,因此,第一个原则永远是第二个原则的条件。第二个原则包括了自由以外的所有社会利益,而自由当这些社会利益由以最弱小的群体时,才允许他们的不均匀分配。也就是说,我们承认的财富、权力、收入的不平等,必须有利于那些生活不如我们的人。⑤

  从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事实上反映了其具有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⑥回过头来再看记者角色冲突中的伦理分歧,答案似乎不证自明了: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新闻记者应该坚守自己的职业理念,但其职业价值观不能超越社会公德,新闻记者应该为新闻事件中受害者一方负责。

  三,伦理决策的难题不应推给记者个人

  其实伦理上的诸多难题并不在于对道德的作用与地位的承认,而在于道德原则的应用,特别是当出现两难(道德悖论)之时,人们应当采取何种态度、应怎样根据不同的因素和几率进行权衡。在复杂的利益关系中,伦理决策的难题不应推给个体,而是要调动全社会的智慧,以建立一种社会公断基础上的普遍有效的、有约束力的行为秩序。社会公众对记者角色冲突中伦理选择的现实争议事实上呼唤一种兼顾内律和外诉、自律和自为、道义和自由的伦理道德规范,以形成对记者角色冲突中行为选择的有效制约。

  在近代哲学中,特别注重“实然”与“应然”的区分。实然是指实际是怎样的,应然则是指应当是怎样的。从“实然”的角度看待记者角色冲突中的道德行为,其中包含的记者道德生活的现实、包括记者的道德选择境遇、社会舆论对记者道德行为的评价等等,为规范化的思考提供一系列活生生的经验材料,通过认真的梳理和分析,以及充分的理解和关注,必然有助于对规范的道德原则、规范的合理性进行实践的检验与论证。当然,基于伦理源于生活而不是相反的逻辑,仅仅把道德放在实然界,只见“实然”不见“应然”,就等于取消了道德,否定了道德。

  记者角色冲突中伦理道德的考量主要在于记者行为所引起的利益冲突和失序,而这种伦理秩序可以看成是利益相关者在特定冲突的逼迫之下不断反省而逐渐达成的共识,是一种实践的明智。但是,这种靠大量和仔细地洞察现有事实以从中寻求和揭示合乎情理的判断规则并不能仅仅是一种认识。我们应该致力于通过规范的形式化和制度化,以及规范的自觉应用,将其转化为客观存在并广为接受的记者现实伦理选择准则。而这有待借助于道德教育和社会舆论的作用,把外在的“道德律令”转变为记者个人的“道德需求”和道德特征。因此,新闻记者角色冲突中伦理秩序的建构一方面可以看成是一个自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还需要社会和团体有组织的精心培育和教化。

  现实生活中,鉴于道德在各种利益、权力以及竞争意识的冲击下常常表现得无能为力,对于违背了普遍可接受的道德,而对其的谴责不足于使其收敛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借助法律的威慑力。除了强调道德伦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之外,社会对于道德的记录、监督、仲裁、矫治等道德实施结构应同时运作起来,以强化道德行为的操作方式和制约机制。显然,本文关于新闻记者角色冲突中的伦理秩序的原则构想,带有鲜明的规范主义特征,主要就是要通过对“应然”的思辨和说理以引导新闻记者追求健全、理性的精神诉求。

  实际上,记者角色冲突中伦理秩序的安排就等于提供一种规范约束机制,使伦理道德的基本诉求在这样的规范守则中得以体认,从而使个体的行为经常面临的道德悖论和道德抉择困境在某种意义上得到自然的消解,使相关的利益得到合宜、公正的保障。尽管由于这一秩序安排,道德悖论中的一方的利益可能没有得到体现和认同,但基于一种合理的共识,他也将自觉“理亏”而失去辩解能力,进而敦促其主动“匡正”自己的行为。因此有理由相信,这种规范的有效运行,必然有助于树立新闻记者的良好社会形象,并引起极大的启迪示范作用,继而维系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

  注释:

  ①关于“记者抓拍骑车人雨中摔跤引发争议”的网络调查[R],新浪网2005.5.15

  ②罗卫光:论新闻记者的角色多元化[J],新闻界,2004年5期

  ③波特图式是美国哈佛神学院拉尔夫.波特博士设计的一种简明的道德推理模式。具体内容参见(美)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著:媒体伦理学[M].,2000年版,第3~9页。

  ④罗尔斯:正义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1页

  ⑤克利福德.G.克里斯蒂安等著,蔡文美等译:《媒介公正》[M],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⑥水梦云:何为正义,如何公平?——解读〈正义论〉[N],《南方周末》,2003.5.8

  作者简介:李天良,现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2003级硕士研究生

  作者:李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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