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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立法禁止在敏感场合使用拍摄录音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5:11 信息时报

  王寒:该禁,最怕隐私被发上网———在网络化的今天,人们越来越缺乏安全感。我有个同事一天将两个年轻女同事拍了下来,结果第二天,就在商都信息港(我们常上的一个网站)看到了这张照片。当时,两个女同事很不高兴,哪料过了几天,这张照片又不知道被哪个电脑高手加工了一下,把它弄得非常搞笑,出来的效果真是“惨不忍睹”,到现在,我的两个女同事和这位男同事还不说话呢。

  诣修:不当禁,偷拍不一定要用手机———可拍照手机和侵害他人隐私没有必然联系,不能成为立法的依据。机密会议现场偷拍的一般都是“专业人士”,他们一般不会选用手机,而会用一些更专业,隐蔽性更好的工具。当然,如果出现因用手机偷拍而触犯他人隐私的事情,受害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宣华华:是敏感场合就要禁———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具有录音拍照功能的手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手机”。打个极端的比方,假如有个间谍潜入军事禁区,用录音拍照手机刺探军事情报,则其手机已经成为间谍设备,我们怎么可能不禁呢?与此类似,我们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乃至国家机密,都正面临录音拍照手机的威胁,因而,在敏感场所禁用这类手机,显然是必不可少之举。

  古风:不该禁,敏感场合也要通讯———假如某人有急事要打电话,禁用岂不误事?而且,在更衣室或者厕所,确实可能遇到道德败坏分子的黑手,但这只是极少数人所为,因为极少数的行为而迁怒于无辜者,这不符合现代普惠意识。就像菜刀可以杀人,但没有一个国家禁止制造菜刀。至于机密会议现场,我想,有关组织者肯定会要求关闭手机的。

  若渔:不该禁,因为禁不了———你不可能检查进入敏感区域的每一部手机是否有拍照功能。就算是可拍照录音手机,在当今,谁也没有权利剥夺人家带手机进入各个区域的自由,哪怕是敏感区域(军事区域除外)。所以,我以为禁令不具备现实操作性,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难以执行,就不如不立法。有鉴于此,我进一步认为,对于敏感区域的隐私保护等问题,必须以“自身”为参照点,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严密的防范工作,只要自己不是无缝的蛋,你还怕苍蝇吗?(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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