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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受贿他人 一手进贡上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5: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 实习生张立璞 通讯员李中原)利用审批汽车配额之权,一边大肆收受汽车商贿赂,一边将钱“进贡”北京的上司。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加工贸易处主任科员吴祥因受贿224万元、行贿130万元,一审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被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据悉,吴祥案与被称为“河北第一贪”的李友灿4700万元受贿案有牵连:李友灿案发后,原国家商务部机电司进出口处长贾小左的受贿罪行也东窗事发;检察机关在查处贾案时,又查出广东机电办系统的3名官员向其行贿,吴祥就是其中一人。

  受贿 狂收汽车商进贡224万

  吴祥,现年42岁,海南省文昌县人。2002年12月前,吴祥在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广东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任科员;2003年1月,吴在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加工贸易处任主任科员。因为我国实行汽车配额制度,经营汽车买卖的商人首先要经过机电管理部门批准,获得了汽车配额,才能有“货”卖,吴祥从中找到了发财的“契机”。

  法院查明:1998年10月~2002年12月,吴祥利用其在上述单位受理、审核企业申请汽车进口配额材料的便利,非法收受了多名汽车商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24.8万元。

  行贿 转送上司黑钱130万

  在大肆收受汽车商贿赂的同时,吴祥不忘与上司“有福同享”,将“黑金”中的一大半慷慨进贡。经查,2001年7月和2002年12月,吴祥先后两次亲自到北京,在酒店里送给时任国家商务部机电司进口处处长的贾小左130万元现金,一次为50万,一次为80万。据吴祥称,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贾小左不对广东省的汽车贸易配额作实质更改,后来,吴祥果然如愿。

  判刑 退赃态度好轻判13年

  2004年5月26日,吴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被广州市检察院逮捕。同年12月2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行贿、受贿两罪对吴祥提起公诉。

  经审理,广州中院认为吴祥已构成受贿、行贿两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又有退赃表现,法院对他作了上述从轻发落。

  “河北第一贪”行贿商务部官员牵出广东三贪官

  2004年4月,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震惊全国的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受贿4700万元一案时,发现李友灿曾向原国家外经贸部机电司主持进出口处工作的贾小左行贿8万美元,遂展开对贾小左的侦查。

  经查实,行贿贾小左的不仅有李友灿,还有广东机电办的三名官员,分别是原广东省机电办工作人员吴祥(贿送130万元)、原广东省机电办工作人员梁某(贿送17万元)、原深圳市机电办工作人员张保列(贿送100万元)。

  2004年9月10日,李友灿因受贿4700多万,数额特别巨大被河北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随后河北省高院终审维持了这一死刑判决。今年4月27日,因受贿人民币197万元、港币100万元、美金8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的象牙工艺品一件,贾小左也被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5年徒刑。(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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