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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泉州市工商信用良好企业开始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5:5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骏

  通讯员李和楷张江龙

  本报讯 2004年度“泉州市工商信用良好企业”认定活动已经开始了,此次的评定将一改传统的认定方式,可以由企业自愿申报。

  凸显公平

  认定实行双轨制

  据了解,此次2004年度“泉州市工商信用良好企业”认定采取双轨制,一是复核,即对被认定为2003年度信用企业的1091家企业的资格进行复核,确认其是否具备条件,符合条件的,认定为2004年度信用企业;另外,此次认定将改变以往基层工商所根据日常巡查监管中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评估的方式,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参加与基层工商所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泉州市工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说,改变报名方式是为了更好地凸显公平、公开和公正。凡成立日期在2004年1月1日前的企业都可以通过“泉州市工商红盾信息网”下载,或向各级登记机关的注册科室及基层工商所领取申报表,在8月5日前提交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文件,经工商部门核查确认,认定为2004年度信用企业。

  几种企业

  将优先予以认定

  泉州市工商局有关工作人员称,此次将有几种企业可优先予以认定。这几种企业是:认定期内系市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期内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列为重点企业(包括市级以上纳税大户、出口创汇大户、有行业示范作用并被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企业);企业的商标曾被认定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且在认定期内有效的;认定期内被列为市级以上“打假保名优网络”企业;认定期内被市级以上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评为诚信单位的企业;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社团组织评(认)定的荣誉的。

  被认定企业

  将获多重优惠

  据悉,此次被认定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将被推荐加入国家工商总局“百万守信企业”范畴,免于参加工商年检(验照),并由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和登记事项变更时,可予优先办理,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予以简便。

  此外,在参与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认定和“守合同、重信用”评比及工商部门开展的评比活动中予以优先申报参评;企业名称权、注册商标权及其相关权益可受工商部门的重点保护;在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团组织开展的评先创优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放宽经营范围,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允许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企业对其商品和服务的宣传广告中,允许使用信用认定结果。

  据了解,审核的初选单位将在“泉州市工商红盾信息网”及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预先公示,同时抄送政府10个有关部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综合预先公示结果的基础上作出最后的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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