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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病伤害妻儿 潮阳一妇女提起诉讼获准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5:55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潮阳一妇女结婚后才知道丈夫患有精神病,且发作时对她及儿子造成伤害,由此发生离婚纠纷。近日,潮阳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

  据了解,这名潮阳农妇庄某与丈夫陈某于2001年初由媒人介绍结婚,婚后于2003年1月生下一男孩。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她觉察到被告神态失常,语无伦次,后来才发现陈某原来患有精神病。丈夫精神病一发作就对她和儿子造成伤害。为了自身和儿子的安全,庄某只好

带着儿子回娘家居住,至今已分居两年多。今年7月初,庄某向潮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准她与被告离婚,儿子由她抚养,家中一切财产归被告所有。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准许原告庄某与被告陈某离婚;原、被告婚生男孩小陈由被告负责抚养,原告庄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孩子长大成年后,跟父随母由其自择;存放在被告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归被告所有。原、被告均表示服判。(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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