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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配钥匙盗走保险柜六万元 携款投案自首获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6:3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报道:一名22岁的男青年见钱眼开,趁凌晨无人之机潜入老板娘的办公室窃走6万巨款。幸得他及时“回头是岸”,在警方尚未完全侦破此案的情况下携款投案自首,获得了法院的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去年5月28日上午9时许,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某公司的老板娘张女士打开办公室里的保险柜,意外地发现保险柜内6万元现金不翼而飞,她立即前往谷饶派出所报案。警方接报后

派员赶到现场开展侦查。至当晚11时30分,做贼心虚的公司职工廖某慑于法律的威严,携带全部赃款到谷饶派出所投案自首。次日他即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被逮捕。

  经潮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2岁的西胪镇人廖某于去年初到谷饶镇某公司做工。5月26日晚7时许,他发现张女士拿钱进入该公司经理室,遂产生了盗窃邪念。同月28日凌晨6时许,廖某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打开张女士办公室的门,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串4把钥匙,打开经理室门后再打开没有加密码的保险柜,从中窃得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他能携带全部赃款投案自首,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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