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表不能把解决亲属问题的事项作为建议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23:44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刘江)北京市人大拟修订相关法规,规范代表的建议,对包括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者亲属个人问题等在内的六方面事项,规定不能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正在此间召开的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修订草案)》。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魏永德介绍说,1995年通过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标志着北京市人大相关工作走上了规范和法制化道路。但是,条例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一些需要研究和完善的问题。其中包括,条例对代表建议提出的要求比较原则,致使代表提出的建议有相当一部分不够规范。 在多处修改内容中,具有突破性的新增条款,是明确了六种事项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者亲属个人问题的;涉及检举、控告或者申诉的;案件正在审理尚未作出生效裁判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法律、政策咨询,学术研讨,产品推介的;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有关人士解释说,人大代表对于检察院和法院的监督可通过写信的渠道;对于案件的监督可在二审后提出,以避免干预司法公正。 修订草案明确了代表提出建议的范围,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客观准确地提出建议、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