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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窃案让同窗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0:11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马乐乐)让同学帮忙照看的笔记本电脑丢了。一位大学生将两个同学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8700多元。昨天,玄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刘是南京某大学二年级学生。今年6月6日傍晚,他到学校食堂吃饭,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包放在同班同学小陈和小高对面的座位上,说“帮我看一下”。2分钟后,小刘买好饭回来,发现电脑包失窃。此案一直未破。小刘将两位同学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包

里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MP3等物品,总共超过了8700元。

  小陈和小高都已经放假回家,他们请来自己的同学小傅出庭应诉。小傅说,首先小陈和小高并没有明确答应替对方保管电脑,第二小刘放在他们对面座位上的是一个电脑包,至于里面究竟有没有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只有他自己知道。

  昨天,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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