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别忙着说职业司法队伍“初步形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1:54 东方早报

  7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10年来,全国法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1万余人增至9万余人,占法官总数的比例从6.9%提高到51.6%。全国检察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12724人增加到77686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216人增加到4690人。10年来,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司法公正的职业法官、检察官队伍初步形成。”在我国,法官和检察官统称为司法人员。我国《法官法》第9条和《检察官法》第10条明文规定,担任法官或者检察官的前提条件是“高等院校

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法官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刚刚过半,称业务精通的职业法官、检察官队伍初步形成,是不是为时过早了?

  那么,司法人员队伍学历不合法律规定的人数几乎占一半的现状,又是怎么形成的呢?

  是因为法学教育跟不上、司法考试通过的比率不够吗?据教育部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的法学院、校已由2003年的350所发展到420多所,速度可谓惊人。但据调查显示,近年来法学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较低,有的院校只有30%左右。从司法考试合格人员的情况来看,2002~2004年,三年时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数就达到6.4万人。可见,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已经为法官、检察官队伍提供了足够的合格人选。

  是不是合格人员宁愿当律师而不愿当法官、检察官呢?也许有些人会有这种选择,但看来并非普遍现象———今年,河南省法院系统统一录用工作人员,来自全国各地的5405名合格报名者角逐全省法院353个工作岗位。

  我认为,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法院、检察院没有在进人的时候严格执行学历要求,有些地方还招进大量非业务人员,占用法院的人事编制。如2001年起重庆全市基层法院新进人员共有474名,现担任法官职务的仅有78名。在实践中,我们法院出现了一种全新身份的法官:代理审判员,即这些人完全不具备助理审判员和审判员的资格,却在代行审判员的职务。

  留住和招收不合格的人,其本质是用人制度上的问题:引进每一个不合格人员的背后,要么是为了执行不科学的人事计划,要么就是违背法纪,搞钱权交易、人情交易。

  实际上,要达到全部法官具有本科学历,不是什么复杂的工程:让那部分不合格的人转岗到法院内部非法官职位上去或者干脆下岗,新进人员全部面向全国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或者从有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的人中引进。司法被认为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司法人员却有近半数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学历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称“业务精通”、“司法公正”的队伍已经初步形成,恐怕失之草率。这一事实反而表明,我们很大一部分司法人员的业务并不精通,司法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

  作者:高一飞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