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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收进津费是矫正的正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1:55 东方早报

  天津市政府对外地车辆收取“进津费”事件被披露后,受到广泛批评。据报道,天津市政府日前已在京津塘高速停收“进津费”。从这一事件本身及其所折射出的问题中,我们似乎仍有进一步“深究”的必要。

  建设法治社会,政府的守法是最为重要的,而法治的核心是社会正义原则。政治哲学家诺齐克认为,矫正的正义原则是社会正义的一个方面,其含义是凡经由不合理的手段获得

的利益,以及由此而进一步滋生的利益,均须予以矫正;握有公共权力、承担社会正义维护者的政府是矫正行为的主导者。从这一原则出发,即便是历史造成的不合理或非法占有的既得利益,依然应该予以矫正。之所以必须矫正,是要从根本上杜绝人们试图非法获得社会利益的侥幸心理。

  停收“进津费”,严格地说,如果法律或法规证明收取的这笔费用是违法违规所得,政府就有义务为机动车所有者退赔这笔费用。尽管在技术上存在难度,但无论是从树立政府闻过必改的形象还是依法行政角度,至少值得提倡。

  中国政法大学王建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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