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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热门议题——“禁改限”初审焦点在“限”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18 北京娱乐信报

  

关注热门议题——“禁改限”初审焦点在“限”字

  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受市政府委托向此次常委会会议作报告。

  短短19个条款、薄薄4页稿纸的法规草案,却在市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引起热烈讨论,更吸引了20人旁听。昨天,备受关注的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草案首次在市

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过堂”,虽然大部分意见倾向“禁改限”,但在如何“限”上却意见颇多。

  昨天也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根据征集意见修改后首次掀开面纱,内容与征求意见稿大体相同。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刚对草案作审议意见报告时表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根据本市有关情况,有必要对1993年的禁放法规进行修改,对相关内容作适当的调整。市人大内司委从该法规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的工作议程之后,就提前介入了市政府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并进行了广泛的民意调查,而绝大多数意见支持“禁改限”。

  在具体的条款上,市人大内司委对部分条款提出了9条修改意见,包括修改法规名称、提高对个人违法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罚款的起始数额等。

  昨天下午,会议分3个小组对“禁改限”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记者在第三组看到,委员们讨论热烈。“这是今年所有分组审议中发言最热烈的一次,2小时的时间里12位委员发言14次。”

  ■禁改限·变化

  ■燃放原则

  “禁放令”改为“限放令”

  现在执行的“禁放令”,全称是《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昨天审议的“限放令”(草案)名为《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禁放”改为“限放”,是修订禁放规定的最大变化。

  ■燃放时间

  限放区节日可过放炮瘾

  在限制燃放区域以前是全年禁放,此次审议的“限放令”在燃放时间上有所放宽,让限放区内的居民也能在节日期间过上一把“放炮瘾”。草案规定,在限制燃放的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节日、庆典活动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地点

  限放区范围比以前缩小

  原法规规定城八区为禁止燃放区,此次草案修改为“五环路以内为限制燃放区,五环路以外为允许燃放区”,限制范围比过去缩小了。

  ■禁改限·亮点

  ■安全管理

  七类“敏感区”全年禁放

  草案加强了燃放安全管理,将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院,山林、苗圃、重要军事设施等7类场所设定为全年禁放地点。

  ■运输销售

  销售烟花爆竹持证上岗

  草案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和销售作出具体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本市对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实行许可制度,对销售行为实行专营。

  ■燃放要求

  阳台燃放伤人损物要担责

  草案规定,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楼道、屋顶、阳台燃放;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如果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草案还规定,居委会、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在本居住区依法制定燃放公约。

  ■燃放人群

  未成年人燃放须有大人陪

  考虑到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伤人、火灾等事故的人群当中,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所占比例很高,草案增加了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保护性规定,14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在成年人看护下燃放。

  内司委主要修改意见

  ■修改法规名称。1993年禁放法规名称叫“规定”,为了连续性,建议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改为《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对烟花爆竹的“储存”增加规定。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应当包括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5个主要环节,应在相关条款中增加“储存”的内容。

  ■增加由市政府确定允许在本市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品种的规定。

  ■增加对烟花爆竹包装的规定。包装要统一,分级包装,并有防伪标识、燃放说明、警示语、示意图等。

  ■提高对个人违法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罚款下限,由草案规定的20元以上200元以下,修改为50元以上200元以下。

  ■禁改限·审议发言

  对于草案第十条,委员发言最热烈。

  原文: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期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二环以内限放改禁放

  晏懋洵委员表示,在上会前他接到不少群众反映,意见针锋相对,他主张应该适当放开。

  “我认为第10条以五环为限,应该再加上一条,二环以内禁放。”晏懋洵委员说,二环以内的人口密集度太大了,高楼大厦多,文物保护单位多,出点事准是大事。“雍和宫在二环、北海也在二环……二环以内要禁放,这一区域的人要放就到二环到五环之间的缓冲区或者到五环以外去。”他同时指出,从执法管理上来说,二环以内范围小,容易管理。

  肖亚平委员与晏懋洵委员的观点类似。肖表示,他在填写市人大内司委调查问卷时,在禁放和限放选择上犹豫半天。“我说限放是有一定条件的,我当时在问卷上就写了,三环以内应该是禁放的地区。”

  对燃放进行钟点控制

  “不能24小时都允许放鞭炮,北京应该学习济南和石家庄,对钟点进行控制。”田麦久副主任说。

  田麦久副主任说,按照草案现在规定,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每天24小时都可以放鞭炮。“弄上几个心里不痛快的人,半夜三点半就起来放鞭炮,你也没办法。”他认为,应该设定限制钟点。

  他说,北京不妨借鉴一下石家庄和济南的做法。济南规定是“在前款规定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内,除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和正月十五外,在23时至次日5时禁止燃放”,石家庄也有类似的规定。

  信报记者陈峰/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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